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乌市“单身”妈妈无力照看刚出生女婴欲送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5日01:06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石丰森 ) “租住在天津南路新美三巷的一名女士要把刚出生不久的女婴送人。”1月4日,接到市民打来的热线,记者找到了要将孩子送人的女士。她告诉记者,因为孩子出生后,自己无力抚养,准备为孩子找个好人家,“但现在弄得我跟人贩子一样,我暂时不准备将孩子送人了”。

  有人要送养女

  打来热线的张先生家住乌市二宫附近。他说,与他有一面之缘的一个女子告诉他,有人要送养一名女婴。“我有一个11岁的儿子,还想要个女孩,和家人商量后就准备领养这个孩子。”张先生说,12月31日,他去看了孩子。“孩子的母亲说,领养孩子要两万元钱,因为需要还清欠家人的钱和房租。看孩子的人挺多的,我也害怕孩子是拐来的,就放弃了领养孩子的想法”。

  1月4日上午,记者以领养人的身份来到了天津南路新美三巷一幢四层楼的自建房。要送养孩子的女子居住在二楼。

  得知记者是来领养孩子的,一名身穿粉红色外套的女子为记者开了门。她说自己就是孩子的母亲,带领记者来到房子里侧一间七八平方米的房间内。

  刚进入房间,在襁褓中的女婴哇哇大哭起来,女子匆忙将孩子抱起来。

  记者发现,房中除了一张地铺和一个床头柜外没有其他东西,地上散落着一些尿不湿和卫生纸,一名20多岁的男子躺在地铺上玩手机。

  送养者:无力照看

  孩子的母亲自称姓孙,今年22岁,躺在床上的年轻男子是朋友刘先生。

  孙女士说,孩子是2010年12月22日出生的,刚出生时2公斤多重,现在有3公斤了。孩子的父亲是江苏人,在新疆做一些装修的活。她与孩子父亲认识怀孕后去江苏见了对方的父母,希望与孩子的父亲结婚。但怀孕四五个月时,孩子的父亲失去了消息。

  “我一个人没办法抚养她,就准备在朋友中找个人家抚养孩子。可能是朋友告诉了别人,知道的人越来越多,看孩子的人也越来越多。“孙女士说。

  对于领养孩子的条件,孙女士说,丈夫欠了她的姑姑1.8万元钱,这部分钱要还上,再加上怀孕期间的花销和坐月子的费用、房租等,领养人要付两万多元。除此之外,对方一定要对孩子好,最好允许将来能了解孩子的信息,哪怕是看看照片也行。

  “不少人看过孩子,但没有几户好人家,有些人家已有孩子,有些是想要男孩,有些人嫌孩子瘦小。原本是想为孩子找个好人家,可现在附近不少人都知道她要送养孩子,弄得我跟贩卖孩子一样。”孙女士说,她暂时不想送孩子了,也舍不得,自己带可能辛苦一些,等哪天实在带不了了再说。

  房东王女士介绍说,房子是刘先生租的,孙女士刚住进来十多天。

  1月4日下午,记者就孙女士要送养女婴的事致电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孩子的父母应尽抚养义务,如果放弃抚养孩子,便犯了遗弃罪。

  记者:孩子是你的吗?

  孙女士:是。

  记者:孩子几号出生的?

  孙女士:22号,已经出生14天了。

  记者:孩子有多重?

  孙女士:刚出生的时候2公斤多,现在有3公斤了。

  记者:娃娃的身体怎么样?

  孙女士:这个你可以放心,你可以到医院为孩子做个检查。

  记者:你送养孩子有什么条件吗?

  孙女士:对孩子要好,最好是没有孩子的家庭。孩子送给对方后,最好能允许我时不时地看看孩子,哪怕是看看照片

  也行。我不是人贩子,但丈夫欠我亲戚的费用和怀孕期间的费用需要由对方承担。

  记者:这两天看孩子的人多不多?都是啥样的人?

  孙女士:看孩子的人挺多的,有家中有孩子的,有的看到是女孩就走了,还有的看到孩子比较瘦小,说些难听的话,我听了感觉非常难受。

  记者:现在准备怎么办?

  孙女士:我感觉一些看孩子的人把我当人贩子了,我暂时不准备送养孩子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